什么是申根签证
申根签证是指签署“申根协定”的国家所发出的在申根成员国有效的签证。这些国家之间的边境上,已取消了签证检查。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国签发的签证原则上都可在申根区内自由旅行。
申根签证(Schengen Visa),源于在申根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。[申根,卢森堡小镇,地处卢森堡、德国和法国三国交界。]
1985年6月14日,德国、比利时、荷兰、法国和卢森堡5个国家在流经申根的摩泽尔河上的一条游船上,签署了“关于逐步取消共同边界检查”的协定,称为“申根协定”。
这个协议里有两条和要去申根国家旅行的人有关系。一条是,协议国之间取消边境检查。另一条是规定了统一的签证政策,相互承认各国给予非欧共体成员国公民颁发的签证。
此后西班牙、葡萄牙相继加入,申根协议国也不断增加。
1995年3月26日为"申根协定"不可逆转的最后生效日期,在德、法、荷、比、卢、西、葡7国正式实施。
1997年10月26日、12月8日、12月1日,意大利、希腊、奥地利分别加入,相继批准实施。
2001年3月25日北欧五国(丹麦、瑞典、挪威、芬兰和冰岛)也正式参加此协议。挪威、冰岛不属于欧盟,但属于欧洲经济区EEA,一如瑞士、列支敦士登。从1954年以来,北欧国家(冰岛、丹麦、瑞典、芬兰和挪威)一直是北欧护照联盟的成员,是一个没有旅行限制的区域。当北欧的欧盟成员国丹麦、瑞典和芬兰加入申根合作之后,为了继续保留北欧护照联盟,挪威与冰岛也与申根国家达成了协议。
因此,目前申根协议国的范围,覆盖了西欧、中欧、北欧和南欧等15个国家(德国、法国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意大利、奥地利、希腊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丹麦、瑞典、芬兰、挪威、冰岛)。瑞士已签署协议,但目前还没有生效。相反,英国和爱尔兰作为欧盟国家,却至今未还不是申根协定的成员国。
2004年5月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也参加了申根协定。2007年12月18日,爱沙尼亚、匈牙利、立陶宛、拉脱维亚、马耳他、波兰、斯洛文尼亚、斯洛伐克和捷克9国的正式加入,申根国家的总数增加到了24个。塞浦路斯目前还没有通过审查,没有正式加入。
至于被包围在申根国家中的梵蒂冈、圣马力诺、安道尔、摩纳哥,有了申根签证即可畅通无阻。
原则上说,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,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。办理申根签证时应注意。你在申请签证时,必须向签证官证明。
申根签证是以半年内总停留不超过90天的短期签证为主。超过90天的逗留,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;其他如居留、工作、学生和访问学者签证等,并不属于申根协定的范围,须分别向前往国家的使领馆提出申请,其条件依各国条例而定。
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、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:
1、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,共30个国家;
2、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,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,共20个国家,对灰名单国家是否要求申办签证由各成员国自定;
3、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,共130个,其中包括中国。